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南晓院委【2014】22号)规定,学校中层干部均实行坐班制,中层干部上班时间的教学工作一般每周不超过4课时。本着从严管理干部,使中层干部“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做如下解释:
每周不超过4课时,可以按学期或年度结算。学校按学期结算,72课时封顶,按年度结算,144课时封顶,超过部分属于奉献,超过部分的课时费作为结算单位留存。
144课时(或72课时)为折算后的标准课时,仅指8小时坐班工作时间内的,不含晚上的通识课程等,也不包括学生论文指导、实习指导、导师指导、专家讲座、社会实践、临时专题讲座或专项指导。
其他行政管理人员上课原则上按上述政策执行。
2016年终绩效工资分配,标准课时结算必须严格执行中层管理人员以上关于课时封顶的要求,也不允许分多次支付课时费。各学院部门公示时,中层管理人员要单独列出明细(含以上所有项目)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报组织部、人事处各一份。
绩效分配涉及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标准课时核算(系数、重复课、分组实验、课程类别等等)、工作量核定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本部门经过教代会表决通过的分配方案,如有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责。请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严格把关,以身作则,履行好一岗双责。
举报电话:纪检审86178111,组织部86178310,人事处86178309
纪委办、监察室 组织部 人事处 教务处 财务处
2017年1月17日
附:南晓院委〔2014〕22号_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pdf